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拟与特发技术签署弱电智能化基础工程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罗飞、张方亮、黄森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