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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方亮)2022-04-2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方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的工
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6 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16                  0              0            否



    2021 年度,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2、2021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4 月 13 日,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董事、高管 2020
年度薪酬情况、2021 年度薪酬方案”、“2021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4、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变更会计政策”;

    5、2021 年 6 月 23 日,对“公司拟与特发技术签署弱电智能化基础工程协
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上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补选非独立董事”、“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7、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与大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8、2021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

    9、2021 年 10 月 12 日,对“续聘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续聘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补选独立董事”;

    10、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2021 年度,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
应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 3 次,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并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授予及回购注销、补选董事与独立董事、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议,在协助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富有
成效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
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同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独立董事:张方亮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