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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
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麦捷科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
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
下简称“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
员交谈,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公司
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
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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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
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
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存货管
理风险、销售及收款管理风险、研究与开发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合同
管理风险、对外担保管理风险、全面预算管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成本费
用管理风险、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风险、关联交易管理风险、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1)公司治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三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进行决
策。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
决定,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设 9 名董事,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联络、股东信息管理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三会”文件的整理、档案
保管等工作,并协助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行使职权。
    监事会作为公司监督机构设有 3 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比例不
低于 1/3。公司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行使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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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中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1 年 1 月,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对照自
查,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
议案》,决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修订。
    (2)内部机构:公司健全了与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构,制定
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并建立了相应的授权、监
督和问责机制,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有效运转的工作机构,确保董事会
和经理层的决议、决定有效执行。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的审计人员,审计部门在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专家委员会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熟悉公司业
务行业特点及经营运作特点,具有很强的市场敏感性和综合判断能力,能够充分
了解国家宏观政策走向及国内外经济、行业发展趋势。
    3、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细分了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和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招聘、晋升、绩效考核、
薪酬奖惩、离职、保密等管理办法,健立健全员工的培训体系,充分保证了各级
员工的胜任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职责,规范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还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重点引进行业技术人才和加强新晋技术人员的
培养工作,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
源的需求。
    2021 年 12 月,从实际控制人(特发集团)引进资深人力专家,担任公司副
总,强化人资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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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社会责任
    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及不定期的对公司安全管理进行检
查;公司重视产品质量,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
展的过程中保护环境和资源节约;公司注重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促进充分
就业和稳定生产,建立有竞争和活力的激励机制,公司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公
司重视防疫管理,建立了应急管理预案;公司重视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积
极与省内外重点高校、研究所合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5、企业文化
    公司致力创建“开拓、创新、智慧、拼搏、务实、高效”的企业文化体系,
我们的愿景是努力践行尖端的与时俱进的智慧型产品研发模式,成为全球范围具
有先进科技的高端电子元器件的主流供应商。我们的使命是为全球无线通讯系
统、人工智能及物联网接入提供最先进的射频元件与电感元件。
    公司不断致力于培养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认真贯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
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法制观念,
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强化风险意识。公司全体员工认同企业理
念,积极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资金活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证监会有
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 年度,公司严格制
度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定期审计。
    公司制定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其中详细规定了办
理资金收付的授权、流程、核算与记录的办法;按要求实行出纳与会计职责严格
分离及钱、帐、物分管制,出纳人员没有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
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现金、支票统一由出纳保管,银行印鉴实行
分人管理。
    出纳按月取得各开户银行“银行对账单”,会计将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
记账进行核对,查找差异原因后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签名后交财务经理复核。
    年中公司配合实际控制人(特发集团)财务检查组进行资金内控自查。并根
据《关于开展财务规范性及资金内控有效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接受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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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麦捷科技及其子公司星源电子的财务规范性及资金内控有效性的专项检查。
    7、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及完善了采购业务流程,内审督促加强供应商管理制度及招投标管
理,完善标准化的采购合同版本、强调诚信廉洁采购管理,对公司物资、设备采
购实施了有效管理和监督。
    相关制度有《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审核流程》《供
应商风险管理规程》《供应商考评标准》《选择外购半成品供应商规程》《采购
招标流程》等,为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有完善的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了从计划、采购、验收、
入库、领用、盘点、处置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内控,公司定期进行耗用分析并跟进,
并纳入事业部绩效考核,有效的提高了存货的周转率及降低了产品的制造成本,
保证公司资产完整、安全。
    9、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市场部内务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联系
和拜访客户、送样、业务报价、客户投诉和退货、对账、开票、取款及追款等销
售收款的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收款责任一律落实到销售业务人员,并将销售货
款回收率与销售人员的考核相联系;财务部定期与客户对账,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销售内部作业流程制度健全,信用控制小组定期对客户信用进行评级、及时
催收逾期款,部分实施信用保险,有效的控制和防范了销售回款的风险。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重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积极建立技术发展、交流、合作。研
发创新、品质保证及投产效率是公司稳定发展和长久经营的关键。公司加大了专
利技术的申请,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公司在研发项目可行性分析、立项、资金投入、费用管理项目核算、投入产
出分析方面都遵循了相关内控制度。
    为加强研发管理能力的提升,持续继续优化 IPD 项目系统管理;引入 PLM
系统管理工具。
    11、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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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工程的立项、审批、选型、采购比价、招标、合同的订立、工程项目
的实施、监督、验收、结算各环节,遵循有关制度,并有基建专业人员跟进、检
查、督促、汇报。
    12、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并适时对外披露。
    13、业务外包
    公司对相关外包业务视具体情况分别归口采购、销售、研发、人力资源等部
门管理,并加以财务监督,内审检查。
    14、财务报告
    公司规范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流程,最大限度的减少财务报告报
送的风险。
    相关制度有《财务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方案、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清查资产核
实债务、结帐、编制个别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
审核、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计、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等阶段,均能按照公司
现行的制度有序的执行,确保了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5、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方面的管理制度、流程,并于岁末年初,依例在总部及
各子公司开展现场年度总结分析及预算计划会议。
    16、合同管理
    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对不同类型的业务实施了按单位、分部门,分级授权,
逐级审批的内部管控流程,并纳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各子公司适
用,审计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2021 年 9 月,建立了《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使合同的订立、审核、
执行和监督检查形成了健全的闭环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重要合同送法务审核(内审兼)的机制,合同管理监控适当,强
化防范合同业务风险。
    17、内部信息传递


                                     6
    公司已制定并及时更新《信息披露事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等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由董事长担
任信息披露工作的最终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公司设立证券部,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通过各种会议(公司级部门月度例会、专项会议)、工作总结及计划报
告等多种方式实现信息的内部沟通。各业务部门与客户、供应商等通过邮件、电
话、传真、实地走访、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沟通。
    公司重视反舞弊工作,及时受理、调查、处置内外部的举报投诉;内审员关
注、参加及协助开展反舞弊调查工作;公司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
的,重奖举报人员(隐名)。
    18、信息系统
    公司 IT 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建设、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ERP 信息系统、会计核算系统运行稳定;制造部门 MES 系统应用工作成效
明显;本年度根据研发、制造发展需要,正推动 PLM 系统项目建设,以及与
MES\WMS\ERP 系统的整合,未来一年,将该项目作为公司重点项目推动。目前
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执行正常。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如下:


                                   7
    一般缺陷:
    (1)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总资产总额的 1%或小于绝对金额 1000 万。
    (2)涉及净资产的报表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
报表净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小于 1000 万元。
    (3)涉及收入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1%
以下,或绝对金额小于 1000 万元。
    (4)涉及利润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
以下,或绝对金额小于 1000 万元。
    (5)涉及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小于资产总额 0.5%。
    重要缺陷:
    (1)财务报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2)涉及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大于资产总额 0.5%且小于 1%,为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1)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资产总额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2)涉及净资产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
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涉及收入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涉及利润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 5%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涉及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超过资产总额 1%,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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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讲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E、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F、 控制环境无效;
   G、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务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
  一般缺陷      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下。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含)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重要缺陷
                   及 5000 万元以下。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
  重大缺陷     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含)。
                                               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定性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
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的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
准。
   另外以下范围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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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B、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收到挑战;
    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D、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E、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F、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G、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
    H、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1 年度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1 年度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要事项。

    七、保荐机构对麦捷科技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深圳市
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颜利燕                 张伟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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