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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
性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变相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除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不
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有资金和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
   三、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
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独立董事:吴德军、张方亮、黄森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