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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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聚合鹏飞募集期内,关联方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
增加认缴金额,提高了聚合鹏飞的投资实力。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
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
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掌握行业动态,加快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产业布局,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聚合鹏飞。
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鲁家珍女士拥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具备担任审计部门负责人资格和能力;鲁家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董事会审议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鲁家珍女
士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
独立董事:张耀平、袁敏 、陈荣盛
二 0 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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