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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硕贝德: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2-04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会
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张耀平先生、袁敏先生、陈
荣盛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
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
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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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28元/股
(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依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
币 13.28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65,0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1%;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3.28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530,12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2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停牌的情形,公
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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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
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
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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