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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硕贝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通过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分别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耀平、袁敏、陈荣盛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