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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硕贝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2023-04-2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
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拟为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交
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
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因此,同意公司
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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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张耀平、陈荣盛、吴忠生
           二 0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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