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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硕贝德:2022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3-04-27  

                        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 2022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00Z037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3-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
                                                                                           392
              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对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3]200Z0377 号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
贝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硕贝德对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
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硕贝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硕贝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发表
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硕贝德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硕贝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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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200Z0377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付后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才玉


                                 年    月   日




                                   2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
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说明仅供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披
露之日使用,不适用其他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与(惠州华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金日观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金飞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惠州市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 资协议》,协议约 定 公 司 以
4,320.00 万元购买惠州华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日公司)25%股权、惠州金日观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金
日公司 5%股权、惠州市金飞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金日公司 10%股权,本公司
另出资 2,500.00 万元对金日公司进行增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
后公司合计持有金日公司 51.2782%的股权。

    二、 业绩承诺内容

    在本次交易中,乙方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净利润           1,500         2,500          3,500          3,800

    若标的公司的当期业绩承诺完成率低于 80%,则乙方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充,补充
金额计算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乙
方累计已补充金额

    乙方累计补充金额以本次交易乙方收到的股权转让对价的税后总额为上限。

    每期业绩补偿款乙方应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
向甲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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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2022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2022 年度,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00F007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惠州金日工业
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 1,468.66 万元,未实现 2022 年度的业绩承诺,但是
不涉及业绩补偿。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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