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322 证券简称:硕贝德 公告编号:2023-019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并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继续
加强与各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91,000 万元及美元 1,300 万元、有效期为 3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含以前年度有效的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最高授信金额 授信用途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30,000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0,00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富力国际中心支行 10,000 用于贷款(含并购贷款、项目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5,000
贷款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10,000
7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5,000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池质
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5,000 押融资业务、开立信用证、贸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10,000
易融资、进口押汇、出口押汇、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0,000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10,000 开具保函等信贷业务。
12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 6,000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000
人民币合计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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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美元万元
14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300
美元合计 1,300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该授信融资项下的有
关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控股”)及其一
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本次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
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综合授信实际额度﹑授信品种、使用期限及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
方式等事项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坤华先生、朱旭东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西藏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朱坤华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3、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湿地公园一期别墅 19 栋 7
号 U-1
4、股权结构:朱坤华持股 57%、朱旭东持股 33%、朱旭华持股 10%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连接线、电子软排线、连接器、电
子元器件及相关配件;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
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
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从事以上经营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
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硕贝德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16.92%股份。
(二)朱坤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2.78%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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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1,000 万元及美
元 1,3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与相关金
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向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
朱坤华先生支付担保费用,也免于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
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产品151万
元,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231万元,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提供建筑物租赁26万元。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1,000 万元及美元 1,3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以
前年度有效的授信),综合授信实际额度﹑授信品种、使用期限以各金融机构审
批的结果为准。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拟为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
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以各金融
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1,000万元及美元1,300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含以前年度有效的授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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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拟为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向公司收取
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拟为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交
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经
营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
率;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
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会议相关
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
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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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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