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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旋极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8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作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
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回购数量、回
购价格调整合规,终止程序规范合法。 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股份事宜,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充
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总经理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谢军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于明、李绍滨、李景辉

                                                        2019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