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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旋极信息:2022年年度独董述职报告(王志福)2023-04-22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

                            (王志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志福,作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
己的意见;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者个人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监督公司运作、维护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2022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10次,其中本人任期内
未召开董事会。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召开1次股东大会,
本人列席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度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
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相关事项
提出异议;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汇报。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
健康发展谏言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
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本人在任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谨慎、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志福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