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新材: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05-03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5 日起停牌。公司本次停牌前一
交易日(2018 年 2 月 2 日)收盘价格为 5.65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1 月 8 日)收盘价为 6.40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内(即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11.72%,同期创业板指(代码:399006)累计跌幅 5.74%。公司属于化工合成
材料业,归属于证监会基础化工指数(代码:882405.WI)。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证监会基础化工指数(代码:882405.WI)累计跌幅为 9.13%。
剔除创业板指数和证监会基础化工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5.98%与-2.59%。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本次股票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