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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威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8-05-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

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担
任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通知》”),本独立财
务顾问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以下简称
“《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5 日起停牌。公司本次停牌前一
交易日(2018 年 2 月 2 日)收盘价格为 5.65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8
年 1 月 8 日)收盘价为 6.40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内(即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期间)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
幅-11.72%,同期创业板指(代码:399006)累计跌幅 5.74%。公司属于化工合
成材料业,归属于证监会基础化工指数(代码:882405.WI)。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证监会基础化工指数(代码:882405.WI)累计跌幅为 9.13%。

    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剔除创业板指数和证监会基础化工指数因素影响
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5.98%与-2.59%。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本次股票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蔡 畅               沈 红              陈重安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