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5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德威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保理”)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 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和时利”)因业务发展需要,拟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于2018年5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威保理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时利提供担保。根据 《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名称: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30 日 (3)、法定代表人:郎枫 (4)、注册资本:15,000 万元整 (5)、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 205 号尼盛广场 2202、2203、2205 室 (6)、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 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 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6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3,818,805.31 359,992,308.00 负债总额 203,862,702.42 202,170,504.67 净资产 179,956,102.89 157,821,803.33 营业收入 43,399,770.85 18,742,551.31 利润总额 29,526,407.84 10,840,675.77 净利润 22,134,299.56 8,224,965.92 (9)、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 年 04 月 20 日 (3)、法定代表人:瞿建华 (4)、注册资本:8,505.336 万元人民币 (5)、住 所:江阴市云亭镇工业集中区松文头路 (6)、经营范围:从事 PBT 树脂新材料、PBT 纤维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 产化工产品(限四氢呋喃)、PBT 树脂、PBT 特种纤维;从事上述产品及化工原 料聚对苯二甲酸(PTA)、1’4 丁二醇(BDO)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从事 PBT 装置的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7)、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6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8,276,280.38 472,385,021.29 负债总额 209,391,944.15 208,925,486.80 净资产 348,884,336.23 263,459,534.49 营业收入 983,940,170.64 626,957,942.96 利润总额 102,933,969.64 68,972,122.71 净利润 84,958,618.24 56,096,889.25 (9)、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 司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阴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金额以银 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 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 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 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 3、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62,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0,461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2、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