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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威新材: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2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7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3 时 30 分在江苏省太仓市新港公路
现代农业园区玫瑰庄园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德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 13 名,
代表股份数为 431,947,10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480%,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 5 名,代表股份 431,709,303.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24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8 名,代表股份 237,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6%。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
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42,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6%;反对 96,2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弃权
108,5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1%。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33,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3.9193% ; 反 对
96,2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4542%;弃权108,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2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2.1 交易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3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4 审计、评估基准日;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2.5 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2.6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2.7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2.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2.9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与江阴华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冯放、瞿一锋、姚丽琴、夏磊、许革
宁、赵旦、姚建国、樊建华、汤菊兴、段洪启关于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14.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14.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14.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9,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9,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1833%;弃权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737,4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5%;反对 204,7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28,100.0000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股 东 ( 含 网 络 投 票 )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1.8167% ; 反 对
204,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0807%;弃权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1,845,903.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6%;反对 96,2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2%。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情况为:同意 136,600.0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432%;反对
96,2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4542%;弃权 5,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律师连莲、王雪莲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