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9-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威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畅 联系电话:010-5901386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重安 联系电话:010-5901380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现场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8次
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报送独立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财务顾问报告以及相关专项核查意
见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已完成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良好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及李日松承诺公司非公开
发行 A股 股 票中所 认购 的新增股
份,自本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 是 不适用
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因公司本次重大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因公司本次重大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因公司本次重大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因公司本次重大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姚丽琴、瞿建华因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姚丽琴、瞿建华因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减 是 不适用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原保荐代表人沈红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指派陈
重安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5 月 2 日,广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出具了《关
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18]8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广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证监局;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2018 年 5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
合规检查次数监管措施的决定》([2018]35 号),中泰
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2018 年 6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淄博桓台中
心大街证券营业部出具了《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桓台中心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的决定》([2018]41 号),相关主体目前正在积极进行
整改。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蔡 畅 陈重安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