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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威新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5-08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威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红                         联系电话:010-56931968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雁滨                       联系电话:010-569319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不适用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现场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原持续督导机构中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表 11 次

                                                                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是,保荐机构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规定建立并保管相关保荐业务工作

                                                                  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8 年 12 月 28
(2)培训日期
                                                                   日

                                                     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年新出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

                                                                 行培训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承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

所认购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股

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
                                         是                不适用
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减少           是                不适用

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股份减持等

事项进行了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保荐机构,同时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申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指派沈红女士、 赵雁滨先生担任

                                               公司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 红                     赵雁滨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