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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威新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5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或“公司”)于近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
关注函【2020】第 53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相关情况,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提出的相关问题进
行了认真讨论和核实,并逐项进行了书面说明。现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
下:


       【事项 1】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出票方苏州德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都实业”)2015 年至 2019 年注册地址、出票方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通信地址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德威集团”)相同。法院判决信息(【2018】苏 02 民初 462
号)显示,出票方扬州正威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科技”)、安
徽科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正新材”)曾为德威集团、你公司实际
控制人周建明提供担保,债权方江阴华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
华能”)曾按德威集团、周建明指示,通过向正威科技转账方式,向德威集团、
周建明出借 1.82 亿元。(1)请向德威集团、周建明核实并说明上市公司应收
票据出票方曾与德威集团地址相同以及德威集团、周建明指示江阴华能通过正
威科技向其提供借款的原因。(2)请核实并披露控股股东德威集团、实际控制
人周建明截至目前逾期未能清偿债务的情况。(3)请你公司、德威集团、周建
明核实与 2019 年、2020 年你公司应收票据各出票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
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
    一、请向德威集团、周建明核实并说明上市公司应收票据出票方曾与德威
集团地址相同以及德威集团、周建明指示江阴华能通过正威科技向其提供借款
的原因。
    回复:
    苏州德都实业有限公司和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周建明朋友设
立的公司,在公司设立之初未置办产业也无办公地址,周建明将德威集团的办公
室出租给上述两家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已分别于 2019 年 9 月和 2020 年 4 月与德
威集团中止租房事项,并办理了注册地址变更,现上述两家公司在其新的办公地
址办公。上述两家公司与德威集团人员、业务、财务及组织机构完全独立,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7.2.3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
与上述两家公司产生的交易符合市场规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018 年,德威集团向江阴华能提出借款需求并达成借款意向,因德威集团
当时已有股票质押等借款,不宜再体现过多的借款,德威集团向扬州正威科技有
限公司提出,希望借其平台作为借款主体,获得扬州正威同意后,德威集团通知
江阴华能将相应款项借至扬州正威。后续德威集团与扬州正威签订借款协议,相
应款项转至德威集团。
    二、请核实并披露控股股东德威集团、实际控制人周建明截至目前逾期未
能清偿债务的情况。
    回复:
    经公司询问控股股东德威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先生,截至本关注函回复
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逾期未清偿债务情况有:
    因借款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周建明应分别支付债权
人江阴华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308 万元、22,058 万元、8,000 万元,上述债务逾期且未清偿。
    因股票质押违约,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应向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票质押款 15,023 万元,目前本债务已逾期且未清偿。上述
债务已由债权人提交上海市金融法院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未判决。
    因股票质押违约,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应向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票质押款 29,725 万元,目前本债务已逾期且未清偿。上述
债务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周建明履
行偿还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因借款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应向债权人马礼斌
偿还 4,455 万元,目前该债务已逾期且未清偿。上述债务经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
民法院终审判决,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周建明履行偿还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逾期未清偿债务合计 95,569 万元。
    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在以相关的资产对上述债务进行清偿,上述
金额持续减少中。
    三、请你公司、德威集团、周建明核实与 2019 年、2020 年你公司应收票
据各出票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如存在,
请详细披露。
    回复:
    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的应收票据相关信息如下:
  出票人全称       前手        汇票金额(元)    出票日期    票据到期日      备注
 苏州乾威电气   苏州乾威电气                                              目前已到期
                               64,391,157.36    2019/10/5    2020/10/5
 实业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未兑付
 苏州乾威电气   苏州乾威电气                                              目前已到期
                               61,869,999.38    2019/10/30   2020/10/30
 实业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未兑付
 苏州乾威电气   苏州乾威电气                                              目前已到期
                               26,517,552.47    2019/11/25   2020/11/25
 实业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未兑付
 苏州乾威电气   苏州乾威电气
                               47,216,356.20    2019/12/30   2020/12/30    未到期
 实业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苏州德都实业   苏州德都实业                                              目前已到期
                               40,015,380.11    2019/10/5    2020/10/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未兑付
 苏州德都实业   苏州德都实业                                              目前已到期
                               40,000,000.00    2020/10/25   2020/10/2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未兑付
 苏州德都实业   苏州德都实业                                              目前已到期
                               34,932,508.78    2020/10/25   2020/10/2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未兑付
 苏州德都实业   苏州德都实业                                              目前已到期
                               59,680,000.00    2019/11/20   2020/11/2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未兑付
 苏州德都实业   苏州德都实业
                               16,200,000.00    2019/12/28   2020/12/28    未到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海舟惟实业   安徽科正新材                                              目前已到期
                               62,432,931.89    2019/10/5    2020/10/5
   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未兑付
 上海舟惟实业   安徽科正新材                                              目前已到期
                               60,001,944.90    2019/10/30   2020/10/30
   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未兑付
上海舟惟实业   安徽科正新材                                              目前已到期
                              31,000,000.00    2019/11/30   2020/11/30
 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未兑付
上海舟惟实业   安徽科正新材                                              目前已到期
                              36,224,809.11    2019/12/25   2020/12/25
 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未兑付
上海舟惟实业   安徽科正新材
                              46,728,055.10    2019/12/30   2020/12/30    未到期
 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50,000,000.00                              已到期已兑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2019/10/30   2020/4/30
                                                                             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50,000,000.00                              已到期已兑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2019/10/30   2020/4/30
                                                                             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50,000,000.00                              已到期已兑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2019/10/30   2020/4/30
                                                                             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50,000,000.00                              已到期已兑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2019/10/30   2020/4/30
                                                                             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50,000,000.00                              已到期已兑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2019/10/30   2020/4/30
                                                                             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50,000,000.00                              已到期已兑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2019/10/30   2020/4/30
                                                                             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50,000,000.00                              已到期已兑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2019/10/30   2020/4/30
                                                                             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49,807,467.98                              已到期已兑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2019/10/30   2020/4/30
                                                                             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目前已到期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50,000,000.00    2019/12/10   2020/12/10
                                                                          未兑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目前已到期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50,000,000.00    2019/12/10   2020/12/10
                                                                          未兑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苏州菲尔普斯
                                                                         目前已到期
国际贸易有限   国际贸易有限   42,183,268.91    2019/12/10   2020/12/10
                                                                          未兑付
   公司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上海欣科化工
国际贸易有限    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20/4/30    2021/4/30     未到期
   公司
苏州菲尔普斯   扬州安顺利化
                              200,000,000.00   2020/4/30    2021/4/30     未到期
国际贸易有限   工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巨科化工   扬州正威科技                                                目前已到期
                                50,000,000.00     2019/10/1    2020/10/1
   有限公司     产业有限公司                                                 未兑付
 上海巨科化工   扬州正威科技                                                目前已到期
                                58,000,000.00     2019/10/1    2020/10/1
   有限公司     产业有限公司                                                 未兑付
 上海巨科化工   扬州正威科技                                                目前已到期
                                 6,707,371.16     2019/11/30   2020/11/30
   有限公司     产业有限公司                                                 未兑付
 上海巨科化工   扬州正威科技                                                目前已到期
                                46,231,682.21     2019/12/25   2020/12/25
   有限公司     产业有限公司                                                 未兑付
 上海巨科化工   扬州正威科技                                                目前已到期
                                49,784,700.28     2019/12/25   2020/12/25
   有限公司     产业有限公司                                                 未兑付


    合计            --         1,779,925,185.84      --           --           --


    上述票据出票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均有业务往来,主要
业务是原材料采购业务,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事项 2】2020 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你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收
到上海欣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科化工”)2 亿元票据,但媒体报道显
示,欣科化工相关人员否认其为出票人。请你公司核实 2019 年、2020 年应收票
据出票方披露是否准确。
    回复:
    2020 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新增票据中,公司于 4 月 30 日收到上海欣科化
工有限公司金额为 20,000 万元的票据”,欣科化工系票据前手。经核实,公司
2019 年、2020 年应收票据出票方披露正确。


    【事项 3】你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 2019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
因科正新材现金流断裂,你公司于 2019 年底对相关应收保理款 5,030.67 万元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你公司对应收科正新材票据逾期
未兑付余额为 1.22 亿元,以 20%计提坏账准备。(1)请你公司结合科正新材的
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说明对其应收保理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及进展。(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
至目前应收票据逾期未兑付情况,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及进展,并结合应收票据
各出票方的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充分提示回款
及减值风险。
       一、请你公司结合科正新材的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说明对其应收保
理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及进展。
       回复:
    2019 年下半年起安徽科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正”)受电
缆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影响,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比往年有所增加。由于安徽科
正本身现金流并不充裕,应收账款的大量逾期无疑是雪上加霜,导致安徽科正的
资金链出现短暂断裂,此后虽经营有所改善,但是由于银行对其贷款进行了收缩,
导致其没有足够的资金及时归还所欠德威保理的保理款项,保理合同的履行出现
了逾期的情况。安徽科正目前资金仅能维持自身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无法偿还之
前下游客户欠款导致其所欠德威保理的款项。2020 年 1 至 10 月公司销售给安徽
科正聚乙烯材料 24,547,652.75 元,货款已全部收到,同时向安徽科正采购二步
法硅烷交联料 5,385,013.60 元,本公司与安徽科正的采购和销售业务仍旧维持,
资金也能勉强结算,但其欠德威保理的款项无法支付。安徽科正提供给本公司的
1.22 亿元票据,其开票人系上海舟惟实业有限公司,并非安徽科正自己开具的
票据,票据的支付方为上海舟惟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科正只是作为前手有连带责
任。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对安徽科正欠德威保理的 5,030.67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对 1.22 亿元票据按照应收票据余额统一计提 20%坏账准备。
    目前德威保理与安徽科正就补充抵押及适当延长保理合同等相关事宜进行
协商。由于 2020 年初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于安徽科正的生产复苏形成了
一定的负面影响,预计期后安徽科正的经营状况有可能还不能完全好转,后续公
司不排除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催收。
       二、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截至目前应收票据逾期未兑付情况,已采取的追偿
措施及进展,并结合应收票据各出票方的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说明坏账准备计
提是否充分,并充分提示回款及减值风险。
       回复: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应收票据逾期未兑付的金额为 86,997.33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上述金额均在 10 至 12 月份发生。由于近年电缆行业不景
气以及今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的经济遭受重创,公司多家供应商出
现资金周转困难,由此产生逾期未兑付情况,公司正在与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名 称               金 额(元)      到 期 日     逾 期 天 数
                                64,391,157.36    2020/10/5       85 天
  苏州乾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      61,869,999.38    2020/10/30      60 天
                                26,517,552.47    2020/11/25      34 天
                                40,015,380.11    2020/10/5       85 天
                                40,000,000.00    2020/10/25      65 天
    苏州德都实业有限公司
                                34,932,508.78    2020/10/25      65 天
                                59,680,000.00    2020/11/20      39 天
                                62,432,931.89    2020/10/5       85 天
                                60,001,944.90    2020/10/30      60 天
   安徽科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31,000,000.00    2020/11/30      29 天
                                36,224,809.11    2020/12/25       4天
                                50,000,000.00    2020/12/10      19 天
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12/10      19 天
                                42,183,268.91    2020/12/10      19 天
                                50,000,000.00    2020/10/1       89 天
                                58,000,000.00    2020/10/1       89 天
  扬州正威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6,707,371.16     2020/11/30      29 天
                                46,231,682.21    2020/12/25       4天
                                49,784,700.28    2020/12/25       4天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已于 2019 年末对上述票据计提了 20%的坏账准备。因
上述票据到期尚未兑付,若公司与上述公司就票据兑付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
后续上述公司确认无法兑付以上票据,在本年度末公司存在对上述票据进一步计
提坏账准备的可能,同时公司已经与上述公司就票据过期事项进行积极沟通,后
续不排除公司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催收。按照目前沟通情况,对方公司相关负责人
均表示会以资金或其他资产尽可能完成票据的兑付,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已逾期票据合计 86,997.33 万元,未逾期的票据
出票人分别是苏州菲尔普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苏州乾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苏
州德都实业有限公司,上述出票人存在到期票据未兑付的情况,尚未逾期的票据
也存在一定的兑付风险,公司会时刻关注其经营情况,提前催收。
    公司收到的票据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的系商
业承兑汇票,开具这些商票的供应商与德威新材有多年合作关系,同时考虑收回
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这些客户的历史回款综合情况,按
照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的 20%计提坏账准备金。公司按照应收票据余额的 20%计提
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事项 4】 公开资料显示,因金融借贷合同纠纷,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将出票方苏州乾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你公司及德威集团、周建明作为共同被
告提起诉讼。请说明上述诉讼的详细情况及进展,你公司是否就相关诉讼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核实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回复:
    一、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经询问控股股东德威集团并通过德威集团获得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20)苏 05 民初 140 号、(2020)苏 05 民初 141 号、(2020)
苏 05 民初 142 号、(2020)苏 05 民初 143 号。根据上述 4 份民事调解书所述,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2017 年 12 月就公司控股股东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的
股票质押业务及苏州乾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的授信业务违
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洽谈股票质押业务,
融资主体为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股数为 1,180 万股。南京银行苏州
分行向公司控股股东提出,需要公司对上述股票质押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
4,300 万元,且需要公司对德威集团之前的商品房抵押授信 4,300 万元提供担保,
两项担保金额合计为 8,6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相关意识不足,答应了南京银行
苏州分行的要求,并取走公司公章,在相应的担保合同上盖章形成违规担保。
    2、2017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洽谈股票质押业务,
融资主体为苏州德超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股数为 1,910 万股。南京银行
苏州分行向公司控股股东提出,需要公司对上述股票质押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
度 7,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相关意识不足,答应了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的要求,
并取走公司公章,在相应的担保合同上盖章形成违规担保。
    3、2017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洽谈股票质押业务,
融资主体为苏州伊泰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股数为 1,910 万股。南京银
行苏州分行向公司控股股东提出,需要公司对上述股票质押业务提供担保,担保
额度 7,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相关意识不足,答应了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的要求,
并取走公司公章,在相应的担保合同上盖章形成违规担保。
    2019 年 11 月,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及银行授信违约,南京银行苏州
分行将上述股票质押债权及上述授信不良债权一并转让给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9 年 12 月发布债权转让公告。随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将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 5,000 万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拍卖合计
成交金额为 13,867 万元,同时于 2020 年 11 月-2020 年 12 月对控股股东持有的
商品房进行了拍卖,拍卖合计成交金额为 5,135.05 万元,合计清偿债务
19,002.05 万元。
    4、2016 年公司控股股东因对外投资需要资金,其找到苏州乾威电气有限公
司的相关负责人,请苏州乾威电气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主体,同时控股股东将其拥
有的太仓的相关商品房作为抵押担保品,经对方同意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苏州
乾威电气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申请 1 亿元的综合授信,南京银行苏州分
行向公司控股股东提出,需要公司对上述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
相关意识不足,答应了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的要求,并取走公司公章,在相应的担
保合同上盖章形成了违规担保。
    2019 年 11 月,由于上述主体授信业务违约,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将上述债权
转让给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9 年 12 月发布债权转让公告。
随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12 月将控股股东持有的商品房进行司
法拍卖,拍卖合计成交金额为 10,516 万元。
    经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于 2020 年 3 月 6 日达成和解,公司需要对上述四
笔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相关意识不足,取走公司公章并在相应
笔录上盖章。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均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案件编号(2020)苏 05 执 256 号(对应民事调解书(2020)苏 05 民初 143
号)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对公司的执行申请。该案件已执行 4,979.84 万
元并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终结执行;案件编号(2020)苏 05 执 257 号(对应民
事调解书(2020)苏 05 民初 140 号)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撤回对公司的执行
申请。该案件已执行 4,934.84 万元并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终结执行;剩余两个
案件对应的资产已部分处置完成,拍卖所得款项合计 18,715.65 万元。
       担保情况如下表:

                        民事调解书文 执行裁定书文                      已执行完毕 法院判决需要承担 担保余额
 序号    担保对象名称                                 债务本金(万元)
                             号            号                         金额(万元)的担保金额(万元) (万元)


   1    德威投资集团有 [2020]苏 05 民 (2020)苏 05        4300
                                                                       0(注 1)      8547.08        8547.08
   2        限公司       初 142 号      执 258 号          4300

        苏州德超制冷配 [2020]苏 05 民 (2020)苏 05
   3                                                       7000         4934.84       7623.99        2689.15
          件有限公司     初 140 号      执 257 号

        苏州伊泰诺科技 [2020]苏 05 民 (2020)苏 05
   4                                                       7000         4979.84       7346.22        2366.38
         服务有限公司    初 143 号      执 256 号

        苏州乾威电气有 [2020]苏 05 民 (2020)苏 05
   5                                                       10000       0(注 2)      10814.45      10814.45
            限公司       初 141 号      执 259 号

    注 1:执行裁定书编号(2020)苏 05 执 258 号已于 2020 年 8-12 月对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应资产进行了

拍卖,拍卖成交额为 8203 万元,目前法院正在对拍卖成交的金额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法院将剩余的金额

支付给债权人。

    注 2:执行裁定书编号(2020)苏 05 执 259 号已于 2020 年 8-12 月对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应资产进行了

拍卖,拍卖成交额为 10512.6 万元,目前法院正在对拍卖成交的金额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法院将剩余的

金额支付给债权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9.4 条第
(四)项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
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9.5 条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违反规定
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
在 5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内部任何审批程序。公司合计可
能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 24,417.06 万元,占 2019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82%。公司控股股东正在以司法拍卖有关资产的形式对债
权人进行偿付。公司目前正在与债权人就免除公司的担保责任进行协商,公司预
计在一个月内进行解决。如若公司不能在 2021 年 1 月 29 日前(含 1 月 29 日)解
决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未及时披露的诉讼情况
    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先生确认,在上述事项发生时,法院相关文件由
周建明先生收取,周建明先生认为上述事项有足额担保物,不会对公司造成不良
影响,故未将上述事项告知公司董事会,从而导致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及时披露。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编号为 2020-106 的《关于公
司诉讼的公告》。


       【事项 5】 2018 年 6 月 22 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现金 3.2 亿
元收购江苏和时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
至目前,相关交易暂未实施完毕,你公司已支付转让款约 0.5 亿元。德威集团、
周建明与重组交易对手方江阴华能存在借款纠纷诉讼,法院判决德威集团、周
建明承担清偿责任,江阴华能已申请强制执行。请你公司说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与交易对方的诉讼纠纷是否对本次重组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交易是否具
备继续实施的条件,交易的后续安排及进展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江阴华能的借款纠纷,且因公司在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中未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已构成违约责任,可能对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后续公司
可能存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