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
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执行本准则,但不应早于其同时执行我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 2017
年 7 月 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日期”。根据上述会计
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
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财会[2018]35 号通知要求,公司自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按照
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
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
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执
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无重大影响。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
前租赁资产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
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