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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德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出发,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数                            召开时间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4 月 16 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6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5 月 21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8 月 27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2020 年 10 月 27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了

全面监督,并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
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如下表:

                          任职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职务
                          状态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薛黎霞     监事会主席     现任         9             9          2              2

           职工代表监
郁丽倩                    现任         9             9          2              2
               事
           职工代表监
 苏文                     现任         9             9          2              2
               事

         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无异议。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

   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良好,运作规范,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

   和经营状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

   形,除控股股东已经支付和资产被司法拍卖后划扣的金额外,公司合计可能需承

   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 12,274.93 万元,占 2020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 155.15%。对于上述违反规定程序的对外担保,监事会认为公司要极

   力督促相关借款人尽快偿还有关债务,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

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

内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个。公司董事会《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

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

关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1 年度

监事会的重点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

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实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

率的提高。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