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威: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2021-04-28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408号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威新材”)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405 号
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德威新材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德威新材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德威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德威新材2020年度
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因此,我们也无法对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发表结论。
鉴证报告第 1 页
为了更好地理解德威新材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德威新材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力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印爱杰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备注
营业收入 89,474.27 115,082.5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1,298.55 1,599.23
其中: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98.55 1,599.23
销售原料收入 758.92 销售原材料收入
废料收入 33.15 材料报废收入
房租水电费收入 506.48 房屋租赁及水电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 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8,175.72 113,483.27
本表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 周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周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万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