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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颖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04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85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通过电子邮

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通知》;2019年11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
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荣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
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相关规定,拟取消该1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所
持的限制性股票5,988股。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更。基于此,公司对
《公司章程》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85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胡卉女士、王瑜女士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以上监事候选人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
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85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1、胡卉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墨尔本

Latroble大学企管硕士,历任上海液气总公司上海立新液压件厂人事专员及技校
教师,中港合资上海美美及香港光大明辉与东方明珠合作项目人事培训部经理,
199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胡卉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瑜女士,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电视大学
会计专业毕业,历任上海市税务局徐汇分局职员,上海汇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注册税务师、副所长、所长,现任上海泰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所

长。2010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王瑜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