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0-11-30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8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布了《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时限不少于 10 日。在公
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
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8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南》、《公
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
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列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