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2-26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以及中颖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芯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
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洪志良:
张兰丁:
阮永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