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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颖电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1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以
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44)。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威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朗国际”)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
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此,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
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8),并于 2021 年 2021 年 6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A 座上海虹桥国际会
议中心 2 层八号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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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113,021,14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95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85,857,5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35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7,163,6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60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45,863,9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6.2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3,700,36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1.9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163,6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0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孙亦涛律师、吕洁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公告的《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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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做了《2020 年度述职报告》,与会股
东及股东代表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02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63,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95%;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02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63,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95%;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02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63,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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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20 年
度审计报酬人民币 46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13,02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63,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最新总股本 282,854,168 股为基数,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4.8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135,770,000.64 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11,139,58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12,973,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1%;
反对 47,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16,6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968%;反对 47,3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3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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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4,384,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108%;
反对 18,636,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89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227,7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9.3663%;反对 18,636,2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3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4,387,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135%;
反对 18,633,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865%;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230,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9.3730%;反对 18,633,1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976,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
反对 44,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19,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035%;反对 44,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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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和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
总数发生变更。基于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976,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
反对 44,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19,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035%;反对 44,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02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63,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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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02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63,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及公司董事会成员由七名变
更为九名,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976,8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8%;
反对 44,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19,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035%;反对 44,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7,324,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117%;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1


反对 15,696,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88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167,3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5.7756%;反对 15,696,6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2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4.1 选举张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9,563,8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4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406,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4619%。

    张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2 选举张学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9,484,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7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327,8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2899%。

    张学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02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63,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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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对应
的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02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
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63,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吕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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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