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0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
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总额是28,5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3.37%,无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
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制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
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三、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以下无正文)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洪志良:
张兰丁:
阮永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