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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壕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0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
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事宜,是公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与公司发展规划一致,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
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偿还债务。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符国群、顾纯、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