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0-069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0,200,8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00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562,410.31 元(含税),占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2.39%;
2、自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0,200,85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24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61 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0*****083 陈作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7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 B 座 906
咨询联系人:毛勍
咨询电话:010-62211992
咨询传真:010-62213992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