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街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层 9/ F, Bl oc k A, Fu Hua M ansi on , N o. 8, Ch aoy an gm en B ei d aj i 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 7, P . R. C hi 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 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9 月 20 日,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220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会计师,对本次发债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 专项核查,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释义所定 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问询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 问题二: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9,393.31 万元、2,477.32 万元、1,601.26 万元和 3,649.3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953.03 万元、31,286.83 万元、47,904.41 万元和 18,991.51 万元。请发行人结 合业绩变动和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说明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能力, 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企业回复: 一、请发行人结合业绩变动和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说明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还本付息的能力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业绩变动和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净利润出现波动的主要为财务费用以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 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剔除上述因素后各期盈利保持相对稳定。 公司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98,376.10 万元、197,407.23 万元、180,711.13 万 元和 73,754.24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5.06%、23.36%、25.30%和 21.62%,毛利分别为 49,713.77 万元、46,112.69 万元、45,724.77 万元和 15,949.34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 毛利率、毛利整体保持稳定。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净利润出现波动的主要原因为财务费用 变动以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剔除上述主要因素后的净利润 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3,921.84 1,061.37 1,943.17 7,417.72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564.53 16,058.97 17,678.52 10,719.28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90.96 8,116.32 6,874.01 5,250.75 剔除上述因素后的净利润 10,395.41 25,236.66 26,495.70 23,387.75 其中:2018 年为公司燃气板块建设投入的高峰期,有息负债规模大幅增加,造成财 务费用大幅增长,同时新增固定资产造成折旧计提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导致公司 2018 年净利润相对 2017 年下降明显。2019 年随着公司燃气板块建设投入回落财务费用 有所下降,但由于商誉减值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较多造成当年净利润出现一定下降。剔 除上述因素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盈利保持相对稳定。 随着燃气板块建设投入的持续回落,公司 2020 年的财务费用等各项期间费用预计 将进一步下降,同时随着在建输气管线的逐步投入运营,上游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及气 量提产,相应的燃气板块收入也将保持稳步增长,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随着燃气板块投资建设高峰期的结束,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自 2019 年开始逐年下 降,资金压力逐步缓解。同时,随着燃气资产的有效整合及燃气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望持续改善。 2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53.03 万元、31,286.83 万元、47,904.41 万元和 18,991.51 万元。公司 2018、2019 以及 2020 年 1-6 月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较为稳定,2017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将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取得的承兑汇票背书用于支付资产建设款所致(汇票收入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项)。 (1)公司未来将坚定推进以燃气板块为主体业务的发展战略,以神安线项目为抓 手,推进燃气板块业务稳步发展 公司参与投资的神安线项目(山西-河北段)预计 2020 年底可实现山西-河北鹿泉 段通气,2021 年中实现山西-河北段全线通气,可以将陕东、晋西低成本的煤层气等非 常规天然气输送至需求旺盛、气源不足的华北市场,设计输气能力 50 亿方/年。随着合 作方中联公司在山西境内神安线管道沿线拥有的临兴、柳林、寿阳、古交等区块和中石 油保德、三交、三交北、紫金山等区块非常规天然气气量的释放,未来神安线管道及区 域内气源连接线的输气量将得以快速增长,有利于公司管输收入增加,进而对燃气板块 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因此,随着报告期公司燃气管道投资建设高峰期结束,除神安线项目外的主要燃气 管网、气源连接线已基本形成,能为所在区域提供稳定的燃气供应和管输服务,随着上 游气量提升、神安线项目推进、下游市场开拓,将带动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并持续改善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2)2020 年 5 月华盛汇丰转让 813 管线资产,将大幅降低固定资产折旧,并有效 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2020 年 5 月华盛汇丰与中联华瑞签署《管道收购协议》,华盛汇丰拟将 813 管线及 配套资产转让给合资公司中联华瑞,本次转让资产账面净值为 91,550.43 万元,以评估 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作价为 103,903.87 万元(不含税)。本次转让将减少每年固定资产折 旧 3000 余万元,同时收回投资 10 余亿元,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减少财务费 用,以改善公司业绩,进一步改善资金状况。 同时,公司在经营稳步发展的同时,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合理管控管 理费用及其他期间费用的增长,以促进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改善。 (二)发行人具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能力 根据现行规定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42,3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6 月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7%。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 息,由于本次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相对较低,每年的债券偿还利息金额较小。同时,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期限较长,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 还本付息压力。 3 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从 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对充裕,公司将根 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未来到期支付情况,合理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 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从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看, 公司的业务经营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市场份额的扩展,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继续增长,有利于保障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还本 付息。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期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 2、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期现金流量表; 3、与财务负责人访谈了解报告期业绩变动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4、了解并测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模、利息及还本付息计划安排; 5、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访谈了解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及资金筹措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业绩变动的说明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2018 年以来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较为稳定。随着燃气板块投资建设高峰期结束,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自 2019 年开始逐年下降,资金压力逐步缓解。同时,随着燃气资产的有效整合及燃气业务的稳 步发展,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望持续改善。基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业绩变动和现 金流量净额情况,公司具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能力。 问题三: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1,769.03 万元、62,733.23 万元和 57,898.47 万元,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3,929.69 万元、 15,053.30 万元、25,838.53 万元及 32,631.44 万元,发行人解释账龄 1 年以上的应 收账款余额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为水务板块的客户为国有企业,付款审批流程较长, 回款速度较慢,但未就节能板块和燃气板块应收账款账龄较高的情况予以说明。请发行 人补充说明或披露:结合节能板块和燃气板块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账龄结构以及 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是否存在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企业回复: 4 一、节能板块和燃气板块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账龄结构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一)燃气板块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账龄结构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1、客户情况及账龄结构 (1)截至 2020 年 6 月末,燃气板块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燃气供应 燃气安装业务 燃气工程 设计及其他 账龄 合计 客户 客户 客户 业务客户 1 年以内 2,839.97 350.33 - 3,511.25 6,701.55 1-2 年 573.08 588.03 1,328.47 180.21 2,669.79 2-3 年 10.60 473.53 9.43 13.84 507.40 3-4 年 804.03 529.76 - 275.43 1,609.23 4 年-5 年 1,265.70 124.78 - 8.80 1,399.28 5 年以上 - - - 1.00 1.00 合计 5,493.38 2,066.43 1,337.90 3,990.53 12,888.24 (2)截至 2019 年末,燃气板块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燃气供应 燃气安装业务 燃气工程 设计及其他 账龄 合计 客户 客户 客户 业务客户 1 年以内 2,807.26 588.03 1,328.47 2,880.91 7,604.67 1-2 年 55.45 638.04 9.43 13.84 716.76 2-3 年 914.28 529.76 - 275.43 1,719.47 3-4 年 1,200.89 53.30 - 8.80 1,262.99 4-5 年 437.34 83.85 - 45.01 566.20 5 年以上 - - - 1.00 1.00 合计 5,415.22 1,892.98 1,337.90 3,224.99 11,871.09 (3)截至 2018 年末,燃气板块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燃气供应 燃气安装业务 燃气工程 设计及其他 账龄 合计 客户 客户 客户 业务客户 1 年以内 3,125.05 1,164.20 9.43 1,370.91 5,669.59 1-2 年 921.48 992.47 - 607.73 2,521.68 2-3 年 1,200.89 53.30 - 8.80 1,262.99 3-4 年 437.34 86.72 - 45.01 569.07 5 4-5 年 - - - 1.00 1.00 5 年以上 - - - - - 合计 5,684.76 2,296.69 9.43 2,033.45 10,024.33 (4)截至 2017 年末,燃气板块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燃气供应 燃气安装业务 燃气工程 设计及其他 账龄 合计 客户 客户 客户 业务客户 1 年以内 3,740.02 2,893.34 2,842.12 1,965.91 11,441.39 1-2 年 1,219.80 865.97 - 8.80 2,094.57 2-3 年 437.36 99.59 - 48.91 585.85 3-4 年 - 5.06 - 12.53 17.59 4-5 年 - - - - - 5 年以上 - - - - - 合计 5,397.18 3,863.96 2,842.12 2,036.15 14,139.41 6 2、客户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燃气供应 燃气安装业务 燃气工程 设计及其他 合计 客户 客户 客户 业务客户 项目 期后回款 期后回款 期后回款 期后回款 期后回款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2020 年 6 月 30 日 5,493.38 2,110.26 2,066.43 - 1,337.90 - 3,990.53 91.91 12,888.24 2,202.1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415.22 2,285.41 1,892.98 306.09 1,337.90 - 3,224.99 4.00 11,871.09 2,595.5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684.76 2,890.66 2,296.69 999.17 9.43 - 2,033.45 1,664.92 10,024.33 5,554.7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397.18 2,863.55 3,863.96 2,545.36 2,842.12 250.00 2,036.15 1,358.67 14,139.41 7,017.58 注:截至 2017 年末与 2018 年末期后回款情况为次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截至 2019 年末期后回款情况,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回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期后回款情况为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7 (二)节能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账龄结构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1、客户情况及账龄结构 (1)截至 2020 年 6 月末,节能板块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合同能源管理客户 工程技术服务客户 其他客户 合计 1 年以内 3,181.06 1,166.26 38.34 4,385.66 1-2 年 968.55 633.69 5.61 1,607.85 2-3 年 1,313.99 2.38 - 1,316.37 3-4 年 760.14 490.34 7.00 1,257.48 4 年-5 年 439.01 825.16 - 1,264.17 5 年以上 - 1,138.73 - 1,138.73 合计 6,662.74 4,256.56 50.96 10,970.25 (2)截至 2019 年末,节能板块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合同能源管理客户 工程技术服务客户 其他客户 合计 1 年以内 2,823.50 1,930.96 35.38 4,789.84 1-2 年 968.55 635.99 5.61 1,610.15 2-3 年 1,315.99 - - 1,315.99 3-4 年 760.14 483.34 7.00 1,250.48 4 年-5 年 488.17 504.00 - 992.17 5 年以上 - 1,466.88 - 1,466.88 合计 6,356.34 5,021.18 47.99 11,425.52 (3)截至 2018 年末,节能板块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合同能源管理客户 工程技术服务客户 其他客户 合计 1 年以内 7,333.56 2,898.27 39.79 10,271.62 1-2 年 1,447.67 963.65 - 2,411.32 2-3 年 760.14 490.34 - 1,250.48 3-4 年 989.57 497.01 7.00 1,493.57 4 年-5 年 - 1,466.88 - 1,466.88 5 年以上 - - - - 合计 10,530.93 6,316.16 46.79 16,893.88 8 (4)截至 2017 年末,节能板块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合同能源管理客户 工程技术服务客户 其他客户 合计 1 年以内 11,337.78 6,605.45 36.42 17,979.65 1-2 年 2,122.87 554.44 - 2,677.32 2-3 年 989.57 1,079.47 7.00 2,076.03 3-4 年 - 1,584.61 - 1,584.61 4 年-5 年 - - - - 5 年以上 - - - - 合计 14,450.22 9,823.97 43.42 24,317.60 2、客户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合同能源管理客户 工程技术服务客户 其他客户 合计 期后回 期后回 项目 期后回款 期后回款 余额 余额 款 余额 款 余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2020 年 6,662.74 3,171.08 4,256.56 500.73 50.96 - 10,970.25 3,671.80 6 月 30 日 2019 年 6,356.34 2,862.49 5,021.18 703.49 47.99 39.31 11,425.52 3,605.29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0,530.93 7,005.54 6,316.16 3,225.93 46.79 34.18 16,893.88 10,265.65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4,450.22 11,288.52 9,823.97 7,118.51 43.42 36.42 24,317.61 18,443.45 12 月 31 日 注:截至 2017 年末与 2018 年末期后回款情况为次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截至 2019 年末期后回款情况,为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回款情况;截至 2020 年 6 月末期后回款情 况为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二、说明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 存在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 (一)燃气板块 最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公司燃气板块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4,139.41 万元、10,024.33 万元、11,871.09 万元及 12,888.24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各期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 款余额为 2,698.02 万元、4,354.74 万元、4,266.41 万元及 6,186.69 万元。其中,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原因为:(1)霸州正茂原 9 股东挪用客户气款,导致公司无法收回燃气款,(2)燃气涉及业务回款较慢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水平保持稳定;2020 年 6 月末较 2019 年末,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1)公司部分县级房地产 客户由于近两年房地产销售情况不佳,资金周转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公司燃气安装款项, 部分政府客户审批流程较长,无法按时支付保障房项目燃气安装款项,导致公司燃气安装 业务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增加;(2)公司燃气安装业务客户尚未收到煤改气政府补贴款,无 法按时向公司支付工程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燃气板块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6,186.69 万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3,203.53 万元,主要由霸州正茂燃气款、县级房地产客户燃气安 装款、政府客户保障房项目燃气安装款及燃气工程客户款项构成。其中,1、霸州正茂燃 气款 2,454.08 万元系霸州正茂原股东挪用客户燃气款形成,公司预计无法回收上述款项, 已按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454.08 万元;2、县级区域房地产公司由于销售情况不 佳,无足够资金支付燃气安装款,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县级区 域房地产公司燃气安装款余额为 567.52 万元,公司已根据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187.80 万元,同时正采取诉讼及债权债务抵消措施,进行款项回收;3、政府客户的付款 审批流程较长,未能按时支付其保障房项目的燃气安装款,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账龄 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政府客户燃气安装款余额为 626.08 万元,公司已根据坏账计提政策, 计提减值准备 174.13 万元,同时在积极对接政府部门进行款项催收工作;4、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账龄在一年以上的燃气工程客户款项余额为 1,337.90 万元,主要是由于客 户未收到煤改气政府补助款导致公司未按时回收,预计年底前收回,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 23.69 万元;5、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账龄在一年以上的设计业务客户的余额为 479.28 万元,由于客户资金紧张未及时付款,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 172.09 万元,同时公司积极 采取诉讼措施追索债权。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计提了减值准备,应 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二)节能板块 最近三年一期各期末,公司节能板块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4,317.60 万元、16,893.88 万元、11,425.52 万元及 10,970.25 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节能板块业务规 模下降所致,同期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6,337.96 万元、6,622.25 万元、 6,635.68 万元及 6,584.60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节能板块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6,584.60 万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067.42 万元,主要由工程技术服务款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构 成。其中,1、工程技术服务款主要为烟气治理业务 EPC 工程的应收款项,公司一般通过 分包方式参与工程业务,由于业主方与总包方就工程质量及其他结算方面存在分歧,未按 时支付总包方工程款项,导致公司工程款项未能及时收回。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账龄 在一年以上应收工程款为 3,090.29 万元,根据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 10 3,083.59 万元;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为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以供电量和协议 价格为依据分享节能收益,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环保政策收紧及企业自身经营影响,部 分合同能源管理客户资金较为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收益,公司已采取与 客户实际控制人在内的个人签订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合同等方式,积极追索债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收账款余额为 3,481.68 万元,根据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公司已计提减值准备 1,954.00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计提了减值准备,应 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及最近一期是否 发生重大变动,了解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获取公司各版块业务账龄表及坏账计提表,并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 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评估主要客户的信用风险; 4、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及收回情况进行了解; 5、检查公司期后回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最近三年一期内,发行人燃气板块应收账款余额水平整体保持稳定,但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1、霸州正茂原股东挪用客户燃气款,导 致发行人无法回收燃气款;2、发行人部分房地产客户由于其销售情况不佳无法按时支付 燃气安装款;3、发行人部分政府客户由于审批流程较长无法按时支付其保障房项目燃气 安装款;4、发行人煤改气工程客户由于未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无法按时支付公司工程款。 由于业务规模减小,发行人节能板块应收账款余额整体呈下降趋势,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 收账款余额水平整体保持稳定。 2、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已根据坏账政策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燃气板块和节 能板块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减值准备。 3、发行人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已采取了相应的收款措施,但仍存在款项无法回 收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11 问题四: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 9,438.91 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61.04 万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 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 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公司是否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类 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企业回复: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 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财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 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 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 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3、根据深交所于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问答》: (1)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 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 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 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 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 贷业务等。 12 (二)公司最近一期末不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81,581.36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财 名称 主营业务 账面价值 务性投资 贵州天壕新能源有限 工业余热发电、煤矸石发电、垃圾焚烧发 1,350.00 否 公司 电。 工业烟气余热发电;发电设备及配件的销 宿迁市天壕新能源有 售;能源技术咨询、研发、服务;工业废 1,500.00 否 限公司 气净化回收、脱硫脱氮工艺的技术服务; 可再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 工业余热发电、煤矸石发电、垃圾焚烧发 电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相关设 重庆市天壕渝琥新能 备、配件的销售;工业废气净化回收、脱 4,681.00 否 源有限公司 硫脱氮工艺的技术服务;可再生资源发电 发热的技术服务。 玻璃窑余热发电;销售发电设备及配件; 北京市天壕智慧余热 能源技术咨询、开发、服务;工业废气净 3,035.00 否 发电有限公司 化回收、脱硫脱氮工艺的技术服务;可再 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 工业余热发电;发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鄂尔多斯市天壕新能 能源技术咨询、开发、服务;工业废气净 6,000.00 否 源有限公司 化回收、脱硫脱氮工艺的技术服务;可再 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 干熄焦余热发电,发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萍乡市天壕新能源有 能源技术咨询、开发、服务,工业废气净 2,000.00 否 限公司 化回收、脱硫脱氮工艺的技术服务,可再 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 包;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北京天壕环保科技有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烟气治 2,500.00 否 限公司 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 污染治理。 13 是否为财 名称 主营业务 账面价值 务性投资 工业余能利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节能项 目的投资及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 物的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及管 理;新能源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热、 电、冷三联供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电能、 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 热(冷)能的购销;供水服务;配电网、 10,218.46 否 司 供热管网的建设和经营;用电及电能管理 系统的技术开发、系统建设及管理;用电 增值咨询服务及管理;电力、热力技术的 开发、生产及销售;节能环保技术的开发、 咨询服务及销售。 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技术咨询;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 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北京力拓节能工程技 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租 46,500.00 否 术有限公司 赁(不含汽车租赁);维修机械设备;仪器 仪表维修;销售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 铺经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水土保持及保护;电力供应。 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接受金融机构 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 天壕普惠网络科技有 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 516.91 是 限公司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热力供应; 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 以自有资金对燃气输配管网、加气站、液 化天然气的投资;燃气经营:燃气(含 CNG、 华盛新能燃气集团有 LNG)销售;燃气设备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 15,000.00 否 限公司 燃气设备、仪器仪表、特种设备、普通机 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管道设备 的销售;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 14 是否为财 名称 主营业务 账面价值 务性投资 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 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 100,000.00 否 限公司 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肥;投资管 理。 开发、生产膜分离系统工程成套设备及膜 分离材料;设计、生产、安装给水和污水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 处理工程系统;提供自产产品的售后技术 88,000.00 否 限公司 培训、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新能源、洁净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燃气 冷热电、热水多联供,风能、太阳能、地 热、生物质、雨污水等可再生能源的技术 国能(东山)新能源有 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 280.00 否 限公司 术项目咨询与服务。市政管廊投资建设运 营,天燃气管道投资建设及运营,清洁能 源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 合计 - 281,581.36 天壕普惠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1 日,由公司和天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 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天壕环境认缴 5,100 万元人民币、天壕集团有限公司认 缴 4,900 万元人民币。 2016 年 1 月 22 日,天壕普惠完成对惠农宝 80.80%股份的收购,交易价格为 2,900 万 元。收购完成后天壕普惠将成为惠农宝的控股股东。收购前,天壕普惠已与惠农宝开展合 作,借助惠农宝 P2P 平台, 实现了天壕普惠绿色互联网金融平台正式上线,名称为“天 壕普惠”(th-ph.com.cn),接受北京市金融局的监管。平台业务具体业务模式为:分别与 湖北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农业产业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 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等 3 家国有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借款项目均由国有担保公司推荐并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出借人根据披露信息自主判断和决策,资金全部由浙商银行存管,平台不 接触投资人资金,运营后经营规范,均未形成资金池,未出现逾期。 2019 年 7 月 24 日,天壕普惠平台所有到期项目全部兑付完毕,并停止经营。截至目 前公司类金融业务已无投资余额。 天壕普惠、惠农宝两家公司已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注销事宜。目前,公司已聘请中介机 构进行尽职调查,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已出具《关于天壕普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退出网 贷业务领域之法律意见书》([2020]邦盛意字第 011 号),待取得北京市金融办注销批复手 续后,即可办理该公司的税务、工商等注销手续。 15 2、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9,438.91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财 名称 主营业务 账面价值 务性投资 天然气供应;管道运输;销售机械设备、厨房 中联华瑞天然气 用具、仪器仪表;天然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 否 有限公司 3,536.52 术咨询、技术服务。 各类投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类基金、股权投 湖北省国有资本 资管理、股权投资类基金管理、省属国有企业 否 运营有限公司 3,242.17 国有股权及债权、公司股权价值管理。 电力供应;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销 售与维护;项目投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 江西江能电力有 件开发;从事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 486.09 否 限公司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环保工程;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煤炭销售。 天然气输配管网、加气站、液化天然气项目的 建设、运营和管理;分布式能源的建设及运营; 漳州中联华瑞天 天然气(含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产销 299.45 否 然气有限公司 售;天然气设备及配套设施销售;天然气设备 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 膜技术、膜产品及水处理装备的研发、生产; 设计、生产、安装给水和污水处理工程系统; 葛洲坝赛诺(日 销售膜及水处理产品;提供膜及水处理技术培 照)环境科技有 训、技术服务;普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但国 否 1,874.68 限公司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 保工程施工。 小计 - 9,438.91 (1)中联华瑞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华瑞”) 公司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中联华瑞,投资建设和运营神木一安平煤层 气管道工程(山西一河北段)项目,旨在连接晋西、陕东的煤层气资源区块与京津冀地区市 场,促进上述区域煤层气的充分开发利用、环保治理和能源结构的升级优化。该投资是公 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国资”) 16 湖北国资是由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大型国有投资公 司,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资源整合能力及专业投资能力,股东各方及合资公司可以充分 利用各方的优势,在公司产业并购、项目投资、发起PPP产业基金等方面发挥更多的协同 作用,截至目前已有业务落地实施,对湖北国资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江西江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江能”) 公司投资江西江能,与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 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售电业务,将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迅速抢占售电市场业务机会,有利 于公司开拓售电及相关业务市场,提前布局售电市场,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该投资是公司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漳州中联华瑞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华瑞”) 公司与漳州柏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国能鑫源(厦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漳州 华瑞,宗旨为根据各方资源优势,在福建省漳州市及所辖区县境内开展天然气输配管网的 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及天然气销售、分布式供能等业务。该投资是公司围绕产业链 上下游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葛洲坝赛诺(日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赛诺”) 公司投资葛洲坝赛诺,目的是推广赛诺膜技术的市场应用和提升赛诺膜技术的影响力。 该投资是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科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7,423.31万元,主要为应收股利、 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往来款、股权转让款、备用金等款项,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14,216.43万元,主要为待 抵扣进项税和预缴税费,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7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2,461.0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财务性 名称 主营业务 账面价值 投资 煤层气、天然气项目投资管理及 山西忻州国祥煤层气输 筹建;销售:天然气灶具及相关 1,020.19 否 配有限公司 仪器、仪表、配件 工业余热发电,蒸汽供热,发电 萍乡市维信天壕新能源 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能源技术咨 250.61 否 有限公司 询、开发、服务,工业废气净化 回收、脱硫脱氧工艺的技术服务 福州紫荆海峡科技投资 对科技行业的投资、对股权投资 1,190.24 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机构的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小计 - 2,461.04 (1)山西忻州国祥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祥公司”) 公司投资国祥公司,目的是为了建设、运营“神池-原平-五台山天然气管网项目”。 该投资是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萍乡市维信天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天壕”) 公司投资萍乡天壕,旨在扩大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规模,增加未来的经营业绩,从 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领先地位。该项投资为公司首次进入干 熄焦余热发电领域,项目的成功运营将为公司在新领域的开拓带来良好示范效应,更有利 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扩张。该投资是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3)福州紫荆海峡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州紫荆”) 福州紫荆主营业务是对科技行业、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投资咨询等服务,投资领域 包括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医疗健康等。公司为福州紫荆的有限合伙人,该投资为财务性 投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认缴基金份额 2,500 万元,已实缴 1,600 万元,剩余 900 万 元待缴,其中 500 万元实缴资本属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 入,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对福州紫荆没有进一步认缴计划。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调减募集资金 500 万元。 18 6、其他资产科目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余额均为 0。此外,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未持有任何理财产品。 综上所述,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808,442.3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344,828.54 万元,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1,190.24 万元,拟持有的财务性 投资 1,400 万元。故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 30%。 二、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 金量的必要性,公司是否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类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4,828.54 万元,持有 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1,190.24 万元,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 1,400 万元。故公司已持有和拟 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约 0.75%。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300 万元,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2.27%,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保德县气化村镇及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项目、 兴县天然气(煤层气)利用工程临兴区块煤层气(第二气源)连接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 金。 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业务布局,稳步实现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并形成了以燃气板块为 主体,水务板块,节能环保板块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协同发展战略布局。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主要用于燃气板块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资金有明确的用途,且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上述资金,不存在 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实施类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分析相关科目的构成;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相关资产科目的投资背景和目的; 3、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公告,分析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4、获取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资料、付款凭证及管理人出具的说明; 5、获取发行人关于福州紫荆认缴计划及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燃气板块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资金有明确的用途且 金额合理,不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类金融及其他业务的情形。 19 (本页无正文,仅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壕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专项回复》之 签章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