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0-104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陈作涛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资产及子公司
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节能环保板块 18 个余热发电项目,包括 16
个分公司的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和负债、全资子公司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控股子公司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
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共计 86,400 万元。交易价格参考北京北方亚事资
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
行评估的评估结果,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
构,合理配置资源,保障战略投资实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转让资产及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资产及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