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7-13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次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核查对象在
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汪芳敏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21.1.15 - 1,000.00
2 闫冰 子公司负责人 2021.3.2-2021.4.30 100,000.00 619,700.00
3 胡帆 中层管理人员 2021.1.7-2021.3.2 - 500,000.00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汪芳敏女士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聘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其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发生于受任之前和知晓内幕信息之前,其交易行为系基于个
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
自查期间,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另有 2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本次筹划激励计划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限定了内幕知情人范围,该 2 名激
励对象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经核查及上述人员出具的承诺,
该 2 名激励对象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
知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其交易公司股票是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
出的决策,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
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
行为或泄露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
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