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1-07-14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指南》”)和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二、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和子公司负责人,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公
司监事、独立董事,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7 月 14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 31 名激励对象
213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