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12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
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
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
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段东辉、潘红波、郭敏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