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津膜科技: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2019-12-02  

						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码:2019-065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公司”)因与江苏山泉

津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存在借款纠纷,向天津市第三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法院于2019年11月29日受理。公司已于同日收到天津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津03民初361号),现就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新民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


    被告:江苏山泉津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宁


    住所:江阴市周庄镇兴泉路100号


    (二)诉讼起因


    2016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192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7%,如逾期还款,每月按逾期总额0.1‰作违约金,
违约金不超过总额的1%。2016年2月1日,原告依约向被告汇款人民币1920万元。然
而该借款到期后,被告未偿还本金及利息。故原告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人民币19200000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以年
利率7%,本金人民币19200000元,计算自2016年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以月利率0.1‰,计算自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暂按截止至
2019年11月29日计算,利息为:人民币5215466元;违约金为:人民币19264元。上
述三项共计:人民币24434730元。


    2、由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也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
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