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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膜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清)2020-04-29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
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李清    独立董事        5          4          0          1            否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一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9 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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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9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
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交易对手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实施补偿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聘任展树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建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新
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9 年
上半年关联交易、将持有的宜春津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股东表
决权委托等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就
关于青岛青水津膜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关于聘任展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天津膜天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2019 年度期间,公
司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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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2019 年公司共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
参会审议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浙江津膜 2018 财
务分析议案》、《东营津膜 2018 财务分析议案》、《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七项议案。

    2、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8 年金桥水科报表分析的议案》及《津膜科技工程项目应收账
款分析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3、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津膜科技天津公司 2019 上半年经营情况的议案》及《2019 浙江
津膜内审情况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4、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9 金桥水科公司内审情况的议案》。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不断深入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
的材料,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行使表决
权,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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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着严格履行独董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保护投资者
利益的精神,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其中 2019 年 12 月份对公司的
子公司青岛青水津膜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青水津膜)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了
解了青水津膜成立运营一年多的经营情况、内控执行情况及财务对审批付款流
程等执行情况。通过多次的现场考察,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掌握公司运营现状,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
公司经营献计献策。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
发展的同时也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六、学习情况


    2019 年 12 月 18 日至 20 日,本人参加了由深圳证劵交易所举办的第 110
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这次独董培训学习,本人认识到在未来的独董生涯
中,要做的更好,除了要具备履职应有专业能力外,更应该努力做到真正独立
去运用,谨言慎行,在充分了解客观事实、有充足证据的基础上发表意见。需
要随时更新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财务、行业、证券执法惩罚趋势和案例。以此
为基础发表意见,保持客观独立性,发挥在上市公司中职能作用。


    除参加上述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学习之外,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各
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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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本年度,本人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本年度,本人未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八、总结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20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我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衷心希望公司
在未来能以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清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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