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码:2021-007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7,668,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2 月 1 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取得的基本情况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膜科技”、“公司”)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刚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61】号)核准,向 王刚等 24 名自然人及甘肃海德兄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 5 家机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水科”)100%股权,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3,275,044 股,发行价格为 15.41 元/股,已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向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 普 通 股( A 股 ) 4,609,435 股, 发行价格为 12.93 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 59,599,994.55 元,已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受理津膜科技 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津膜科技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76,037,707 股增至 303,922,186 股。 1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交易对手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实施补偿的议案》并实施完成,公司以人 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王刚、叶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856,830 股(锁 定期限为 36 个月限售股),并予以注销,其中回购王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294,155 股 、 回 购 叶 泉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562,675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303,922,186 股减少至 302,065,356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02,065,356 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 9,625,283 股,占总股本的 3.19%。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668,415 股,占 总股本的 2.54%。 至此,津膜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限售股份已 全部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及 2020 年 1 月 20 日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 00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等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王刚、叶泉承诺: ①本人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和出具的全部文件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 件均与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所有文件上的印章与签名都是真实的。②本人保 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③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 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 2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④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 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 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关于所持股份权属完整性的承诺 王刚、叶泉承诺:①本人对所持有的金桥水科股份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 权,有权转让该等标的股份及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利益,不存在司法冻结或 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抵押或其他承诺致使本人无法将标的股份转让给 津膜科技的限制情形;津膜科技于标的股份交割日将享有作为标的股份的所有 者依法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利),标的股份并不会因中国法律或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押,或被施 加以质押、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负担。②本人所持金桥水科的股份的出资已 全部足额、及时缴纳,并且用于向金桥水科出资的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来源 合法。③本人对标的股份行使权力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并无任何 第三人提出关于该等权利受到侵犯的任何相关权利要求;标的股份交割完成 后,津膜科技对标的股份合法行使权力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④本 人没有获悉任何第三人就标的股份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标的 股份有不利影响的权利;亦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标的股份有关的争议、行 政处罚、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任何与标的股份有关的现实或潜在的纠纷。⑤本 人目前所持金桥水科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任何其他间接持股的 情形,本人将来亦不进行代持、信托或任何类似安排。⑥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 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⑦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给津膜科技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3)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王刚承诺:①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取得的对价股份中的 10% 的对价股份 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10%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80%的对价股份的 锁定期为 36 个月。②自对价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届满之日 3 起,本人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津膜科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转让本人持有的对价股份。③由于津膜科技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变 动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要求。④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 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其 在津膜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叶泉承诺:①如本人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用于认购津膜科技对价股 份的标的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自 2016 年 5 月 18 日起算)不足 12 个 月,则本人持有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如本人截至本次发行股份结 束之日用于认购津膜科技对价股份的标的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自 2016 年 5 月 18 日起算)满 12 个月,则本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取得的对价股份中 的 10%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10%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 80%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②自对价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36)个月届满之日起,本人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津膜科技公司章 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转让本人持有的对价股份。③由于津膜科技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要求。④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其在津膜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4)关于涉及诉讼、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事项的声明 王刚、叶泉承诺:①截止目前,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②本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③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④本人 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遗漏。 4 (5)关于改制的承诺 王刚、叶泉承诺:①本人同意金桥水科在《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和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现有股东和甘肃金桥水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生效后立即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出终止挂牌申 请,并于 45 日内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金桥水科股 票终止挂牌的函(简称“终止挂牌函”)。②本人同意金桥水科取得终止挂牌函 后,由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向改制后主管工商局申请并在取得 终止挂牌函后 30 日内完成金桥水科公司类型变更的登记备案。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王刚、叶泉承诺:①除金桥水科或其下属企业外,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从事与 金桥水科或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未投资于任何与金桥水科或其下 属企业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与金桥水科不存 在同业竞争。②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及业绩承诺补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得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 与金桥水科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金桥水科及 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金桥水科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 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 接或间接)任何与金桥水科或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③本人承诺,若本人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及 业绩承诺补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 能会与金桥水科或其下属企业相同或类似、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会将 该等商业机会让予金桥水科。④本人确认,本承诺函乃是旨在保障津膜科技全 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且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人在本承 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 5 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王刚、叶泉承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甘肃金桥水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承诺数”) 分别为不低于 25,000,000 元、32,500,000 元和 42,250,000 元。前述净利润 承诺数以及协议所述净利润实现数均为目标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业绩承诺方承诺,如经专项审核,截至业绩补偿期期 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低于截至业绩补偿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的,业绩承诺 方应进行补偿。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为股份补偿。补偿义务发生时,业绩承诺 方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其通过在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方式 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承诺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刚、 叶泉之间关于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二)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7,668,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总计 2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备注 1 王刚 5,344,652 5,344,652 备注 1 2 叶泉 2,323,763 2,323,763 备注 2 6 合计 7,668,415 7,668,415 备注 1:王刚持有公司 5,759,602 股,其中 1,130,000 股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限 售股份 5,344,652 股,其中 715,050 股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344,652 股,质押/司法冻结状态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备注 2:叶泉 2019 年 8 月 26 日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以及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即 2021 年 1 月 10 日止)。截止 本公告日,叶泉仍在任期届满半年期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其仍需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比例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 (%) 一、限售 条件流通 9,625,283 3.19 — 7,668,415 1,956,868 0.65 股 1、高管 1,956,868 0.65 — — 1,956,868 0.65 锁定股 2、首发 7,668,415 2.54 — 7,668,415 0 0 后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流 292,440,073 96.81 7,668,415 — 300,108,488 99.35 通股 三、总股 302,065,356 100.00 — — 302,065,356 100.00 本 注:上述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证监会核准批文; 7 4、关于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股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5、关于本次申请解限股东的解限持股情况及托管情况;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转配股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