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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膜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7  

                        证券代码:300334              证券简称:津膜科技        公告编码:2021-008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7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
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范宁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60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6,508,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01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4,004,4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1.18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04,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82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04,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2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04,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290%。


    (2)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受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上述人员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8,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4,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08,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4,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叶军莉、陈鹭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
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