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津膜科技: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2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等相关事项
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对公司此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
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开展工作。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并核查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
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可以满足现阶段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
需要,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
并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属财产
物质的安全、完整。《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
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江苏山泉津膜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经
与各股东协商,由各股东向其按出资比例提供借款,其中向公司借款 1,920 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2 月 1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包含控
股子公司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如下对外担保事宜:
    1、为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于家堡支
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伍仟肆佰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
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担保中肆仟捌佰万元的融资事项正在履行中。
    2、为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兰州银行营业部申请的人民币不
超过贰仟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
年。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担保中伍佰伍拾捌万零伍佰伍拾捌元壹角的履
约保函事项正在履行中。
    3、为武山金桥水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兰州银行营业部申请的人民币不超
过壹亿元的项目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
笔担保中捌仟肆佰零伍万元整的贷款事项正在履行中。
    4、为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兰州银行营业部申请的人民币不
超过伍仟肆佰万元的项目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担保中贰仟叁佰捌拾贰万元的贷款事项正在履行中。
    除以上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关于 2020 年度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七、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 2020 年度消除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影 响消除情况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公
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影响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董事会出
具的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 2020 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
明》符 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此事项
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我们对该专项说明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郭有智                   李清                   王春青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