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膜科技: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5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增资诚
意金的使用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此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增资诚意金的使用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
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关于为增资诚意金的使
用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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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智 李清 王春青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