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膜科技: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3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
东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此次董事会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向控股股东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膜天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
金,推动公司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借款期限和利率水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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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智 李清 王春青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