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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膜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1-12-29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

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有关条款进

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在证 第五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
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
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 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
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                    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 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
式公开披露。                            信息。

第 六 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 第六 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
的重大变化;                            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 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的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                重大事件,主要包括: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
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 的重大变化;
生重要影响;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 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权到期未获得清偿或未能清偿到期重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
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 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
责任;                                   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
重大损失;                               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生的重大变化;                           要影响;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
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 损失;
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 生的重大变化;
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
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
       (十二)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 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
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
30%;                                    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
       (十三)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 较大变化;
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
       (十四)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
顿;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五)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告、业绩快报及其财务报告;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十六)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
计划;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或以公积金 宣告无效;
转增股本的计划;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
       (十七)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 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
决议;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八)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更;                                    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发生可能对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
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主要包
害赔偿责任;                            括
       (二十)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一)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
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
施;                                    化;
       (二十一)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        (三)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
化;                                    出售、转让、报废;
       (二十二)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四)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十三)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 的情况;
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           (五)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
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二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        (六)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
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           (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二十五)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        (八)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
计;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二十六)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          (九)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            (十)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
定进行更正;                            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二十七)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
       (二十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法采取强制措施;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          (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人员;                                  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
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
       (六)因中介服务可能接触非公开 信息的人员;
信息的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
于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财务顾问、 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公司、信息软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等。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
       (七)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
定或认定为公司内幕知情人的其他人 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
员。                                    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
                                   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
                                   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
                                   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
                                   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
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事项、 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名称/姓名、组织机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
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所 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
在单位/部门、职务/岗位、知悉的内幕 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
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 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
等。                               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并按照
                                   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
                                   门报备。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姓名、国
                                   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股东代码、
                                   联系手机、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公
                                   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
                                   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
                                   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息、登记时间
                                   等信息。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
                                   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
                                   知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
                                   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知情阶段
                                   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
                                   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第二十三条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 第二十三条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
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 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
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 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
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秘书应在 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秘书应在
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 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备
案,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三年以上。 案,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