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关于剥离制造业相关资产的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26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署《关于剥离制造业相关资产的框架协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在认真审阅拟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后,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集中公司资源,更加专注地发展职业教育事业,拟剥离与仪器设备业
务相关的资产。鉴于相关剥离工作较为复杂,仪器设备业务内部整合、具体交易
方案磋商、审计、评估等工作仍需时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罗建文先生就目前
意向签署了《关于剥离制造业相关资产的框架协议》,公司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罗建文先生或其指定的第
三方。
经审阅《关于签署<关于剥离制造业相关资产的框架协议>的议案》,我们认
为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签署<关于剥离制造业相关资产的框架协议>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关于剥离制造
业相关资产的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刘曙萍 陈新文
陈政峰 曾江洪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