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股份:独立董事刘曙萍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5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曙萍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被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本报告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应
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
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情况
14 13 9 4 0 全部同意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股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次
备注
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数
7 6 5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
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8 年任期内,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 2017 年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2017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
意见;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长沙开元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长沙开
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
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选举董
事、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为全资子公
司恒企教育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为全资子
公司恒企教育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变更会
计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对控股
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聘任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对控股孙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9、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签署剥
离制造业相关资产框架协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参加会议后,也与公司高管
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在治理结构、
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进展,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和使用,严格监控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18 年度,公司运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因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损害投资
者权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等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信息披露较为及时、完整、准确。
2018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时主持召开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公司财务报告,提醒
公司重点关注事项,并在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公司财务人
员及审计会计师充分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2018 年 9 月,本人与全体董事及其高管在董事会工作会议上,就公司 2019
年发展思路和规划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其它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刘曙萍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刘曙萍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