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08-07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客观、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
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在 2013 年半年度内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日常业务需要,2013 年度将继续与华为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投资”)及其关联公司产生部分关联交易,主
要是为关联方提供软件开发服务,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原则为有意
向的参与方竞价成交,并预计 2013 年度,公司与华为投资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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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半年度内,公司向华为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总金额为
4,983,190.29 元,没有超出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范围,交易价格公
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3 年半年度与华为投资及其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公允、合法,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沈锦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辞职已于 2013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朱祖龙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
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朱祖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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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化礼 张洪发 张顺颐
201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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