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2-26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3-088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3年12月19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全体董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营业范围内容的第十三条款
进行相应修改,并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
议案内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相关 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相关
产品的销售以及售后综合技术服 产品的销售以及售后综合技术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 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
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 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
安装。 安装;网络文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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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聘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同意田红女士辞去审计部部长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
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徐健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自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徐健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江苏润和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江苏润和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
加,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发
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0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发展速度,又能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2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
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同意意
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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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徐健女士简历
徐健女士,女,198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曾担任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部长。
徐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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