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4-04-18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软件”、“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杰、王拥军、吴向东、郭小宇、吴天波和许峰(前
述 6 名自然人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捷科智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捷
科智诚”、“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润和软件拟向周红卫非公开发行 13,034,033 股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18,000 万元,向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海宁嘉慧”)非公开发行 4,344,677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6,000 万元,
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部分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规模不超过交易总额的
25%。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材料,经审慎分析,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形成同业竞争。
2、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以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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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之一周红卫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及
实际控制人之一,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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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化礼 张洪发 张顺颐
201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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