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润和软件: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6-27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4-063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证监局《关于上
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专项披露了《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11),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投资”)承诺如下:
    1. 首发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18 日
    承诺时限:2012 年 7 月 18 日至 2015 年 7 月 18 日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2.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润和投资已于 2010 年 2 月 22 日与公司签订《避免
同业竞争协议》,约定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润和投资不得从事任何与
公司目前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润和投资承诺如下: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润和投资及润和投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下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

                                      1
业务。润和投资将对其他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按本协议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
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协议。润和投资保证润和投资及其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在公司审
议是否与润和投资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润和投资将按规定进行
回避,不参与表决。如公司认定润和投资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
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润和投资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
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以获得润和投资及证券监管部门共同认
可的其他方式对上述业务进行处理;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润和投资应
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
产优先转让给公司。3、润和投资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章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
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3. 关联交易管控承诺:润和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书》,承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关的关联交易为公
司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承诺方保证该等关联交易所列之交易条件公允,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对公司合法性的承诺:若公司在执行社会保障
法律法规及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保险金或住
房公积金,或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
该等要求获有关主管部门支持,润和投资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
利益相关方提出的赔偿或补偿,以及发行人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2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二、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姚宁承诺如下:
    1. 首发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18 日
    承诺时限:2012 年 7 月 18 日至 2015 年 7 月 18 日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2. 董监高限售承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此承诺目前正在履行(未
超期)。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3.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和姚宁于 2010 年 2 月 22 日
分别与公司签订《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约定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周
红卫和姚宁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目前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周红卫和姚宁承诺
如下:1、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和姚宁及周红卫和姚宁控股和实际控
制下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周红卫和姚宁将对其他控股、

                                      3
实际控制的企业按本协议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协议。周
红卫和姚宁保证周红卫和姚宁及其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在公司审议是否与周红卫和姚
宁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周红卫和姚宁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
与表决。如公司认定周红卫和姚宁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
事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周红卫和姚宁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
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以获得周红卫和姚宁及证券监管部门共同
认可的其他方式对上述业务进行处理;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周红卫和
姚宁应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
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3、周红卫和姚宁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4. 关联交易管控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和姚宁出具了《关于避免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书》,承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
有关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承诺方保证该等关联交易
所列之交易条件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三、股东华为投资承诺如下:
    1. 首发限售承诺:自 2011 年 2 月 2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4
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且自公司
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上述股份总数的 50%。
    承诺时间:2011 年 2 月 28 日
    承诺时限:2011 年 2 月 28 日至 2014 年 7 月 28 日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四、股东金石投资承诺如下:
    1. 首发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2012 年 7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 月 18 日
    履行情况:已到期,承诺人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
的情况。

    五、公司股东孙强、马玉峰、周庆、隋宏旭、殷则堂、徐鑫淼、曹荣承诺
如下:
    1. 首发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此承诺目前已履行完毕。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2012 年 7 月 18 日至 2013 年 7 月 18 日
    履行情况:已到期,承诺人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
的情况。

    六、公司其他首发前股东全部承诺:
    1. 首发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5
    承诺时限:2012 年 7 月 18 日至 2013 年 7 月 18 日
    履行情况:已到期,承诺人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
的情况。

    七、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 董监高限售承诺:公司董监高周红卫、姚宁、孙强、马玉峰、黄维江、
沈锦华(离任)、董化礼、张洪发、张顺颐、王辉(离任)、吴昊、廉智慧承诺,
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八、公司承诺如下: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利润分配承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对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公司董
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董事
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 20%的,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该等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须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年度现
金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对于该等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承诺时间:2012 年 7 月 9 日
    承诺时限:长期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6
况。

    2.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做出的承诺:
    (1)2012 年 8 月 23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3,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
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承诺时间:2012 年 8 月 23 日
    承诺时限:2012 年 8 月 23 日至 2013 年 8 月 23 日
       履行情况:已到期,承诺人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
的情况。

    (2)2014 年 1 月 24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 3,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
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的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承诺时间:2014 年 1 月 24 日
    承诺时限:2014 年 1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 月 24 日
    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
况。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6 月 2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