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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和软件: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7-10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4-065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2014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
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4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1,817,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69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3,59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9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2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17%。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234,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48%。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红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
                                       1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78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9704%;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02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 中 ,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 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1719%;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96%;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77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9583%;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0296%;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21%。

    其 中,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 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18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1599%;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96%;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21%。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75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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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权的 99.9484%;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0296%;弃权 2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9%。

    其 中,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 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17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1500%;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96%;弃权 2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开拓信息与系统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75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9484%;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0296%;弃权 2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9%。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其 中,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 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17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1500%;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96%;弃权 2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9%。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75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99.9484%;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0296%;弃权 2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9%。

    其 中,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 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9,17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1500%;反对
33,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96%;弃权 2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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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阚赢律师、邵斌律师到会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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