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和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5-08-18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15-098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
以及《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原激励对象张传位、范蕾、
孙明志、王继伟、王莹、顾进峰、蒋新星、吴茵、戴岱、涂庆红、陈立菲共计
1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85,000
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动,注册资本将减少 185,000 元,公司股本总额
由 284,616,774 元减至 284,431,774 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17 日